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4-05 17:56:10来源:网络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新生奖学金:

  ①普通高中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超过第一批本科(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0元(以上分数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

  ②普通高中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超过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以上分数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

  ③对于没有明确划定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和第三批本科(民办本科)录取分数线省份的考生,按照学校在该省该科类录取人数中达到本科线的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考生总分不含加分),奖励人民币2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4.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0755-26019371;传真:0755-26019371

  电子邮箱:jwb@szpt.edu.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传真:0755-26731216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 www.s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szp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1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推荐阅读:

  985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211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高考志愿填报必备:高校专业库

  更多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详情,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http://gaokao.koolearn.com/)。我们还将为大家整理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英语公式定理高考满分作文高考模拟题高考真题高考分数线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全国大学排名专业信息解读等最新高考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东方在线高考地方站正式上线!
更精准、更快速了解本地高考信息,帮助考生和家长制定适合自己的高考复习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东广西海南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