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17-01-13 18:50:28来源: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自2006年以来,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起了覆盖从五年制大专教育到高职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工作体系,资助项目达20多项,真正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他助与自助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影响学业;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8187491

  学校网址:http://www.sdvcst.edu.cn

  E--mail: sdzyzsk@163.com

  推荐阅读:

  985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211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高考志愿填报必备:高校专业库

  更多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详情,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http://gaokao.koolearn.com/)。我们还将为大家整理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英语公式定理高考满分作文高考模拟题高考真题高考分数线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全国大学排名专业信息解读等最新高考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东方在线高考地方站正式上线!
更精准、更快速了解本地高考信息,帮助考生和家长制定适合自己的高考复习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东广西海南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