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5-04-23 16:17:25来源:网络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会考成绩证明等,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网,相关时间安排以网上公布为准,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063004

  联系电话:0315—3049211、2327811、3049421

  传真电话:0315—3049211 联系人: 王老师

  学院网址: www.hbnyxy.cn E-mail: zsbwwb@sohu.com

  来源: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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