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2017-06-20 17:55:00来源:网络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警官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依次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在广东省的成绩排位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粤东西北地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作为专项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实行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志愿,统一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广东警官学院专项培养志愿的粤东西北地区生源考生。考生须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由广东警官学院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一次录取完成后,仍有招生计划空缺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缺额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退档原则:

  (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二)理由充足,手续齐全;

  (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

  (四)学院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提出的退档质疑做出答复。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院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报考本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报考本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非公安类)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提前第二批本科专业(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为459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为519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350--1700元/学年

  第三十二条 经广东警官学院正式录取并签订“粤东西北地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协议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学院目前学费标准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训练服装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因伤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中途退学的学生除外。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院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警官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省公安厅委托广东警官学院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068339

  传真:020-34067794

  电子邮箱:zsb34068339@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ppl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ppla.edu.cn

  学院招生监督小组:

  广东警官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6194876;020-34068666

  传真:020-36194875

  电子邮箱:1871722357@qq.com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4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5号)

  3.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

  点击查看>> 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历年汇总)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7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高考招考信息,更多信息可查看2017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2017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985高校招生简章211高校招生简章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广东上海
云南贵州宁夏西藏内蒙古浙江江苏广西
陕西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海南甘肃安徽
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福建青海新疆

  相关资讯:

  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