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7-06-06 19:51:00来源:网络

  第二十三条 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jzzy.sx.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院2017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晋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资助。

  第二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学籍,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一条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54-2667758。

  第九章 违纪违规处罚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击查看>>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历年汇总)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7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高考招考信息,更多信息可查看2017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2017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985高校招生简章211高校招生简章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广东上海
云南贵州宁夏西藏内蒙古浙江江苏广西
陕西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海南甘肃安徽
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福建青海新疆

  相关资讯:

  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