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2017-05-17 18:59:00来源:网络

  第十五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汉语专业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男女生录取比例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该校就读,无清真餐厅,建议男生报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就业岗位特殊,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免费师范生等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部分高职专业5%的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和解释, 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巴州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巴州路14号

  (友好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13号

  学校网址:http://www.xjvu.edu.cn

  联系电话:(0991) 3785328(招生科) 3718915(就业科)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7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高考招考信息,更多信息可查看2017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相关资讯:

  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2017年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汇总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