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7-02-24 17:01:12来源:网络

  第二十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按照公布的标准收取。校企合作办学班由企业收取一定的技能培训费。

  第二十三条 助学措施: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同时,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章 公示及举报

  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2017年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cn。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 8330818

  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cn

  电子邮箱:1031060306@qq.com

  邮 编:551700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园区

  咨询QQ:451250554

  微信号:bjzyzjc

  推荐阅读:

  985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211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高考志愿填报必备:高校专业库

  更多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详情,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http://gaokao.koolearn.com/)。我们还将为大家整理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英语公式定理高考满分作文高考模拟题高考真题高考分数线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全国大学排名专业信息解读等最新高考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东方在线高考地方站正式上线!
更精准、更快速了解本地高考信息,帮助考生和家长制定适合自己的高考复习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东广西海南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