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2017-02-15 17:36:05来源:网络

  3. 舞蹈学、舞蹈表演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形体测试、舞蹈表演、模仿。

  4.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5. 书法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楷书(临摹)、行书(临摹)、创作。

  6. 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7.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

  8.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

  9.戏剧影视文学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

  (二)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1.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

  2. 音乐学: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音乐类统考。

  三、拟招生计划

专业层次湖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安徽河北
合计 3641218030148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6  7 7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6  7 7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本科   7  8
音乐表演本科76 7   
音乐学本科76 7   
舞蹈学本科55 5   
舞蹈表演本科55 5   
美术学本科 781010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3246  
环境设计本科 3246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2233  
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本科 2 22  
动画本科 2223  
书法学本科   5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55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待定。

  七、成绩公布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网址:(http://zjc.gznc.edu.cn)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贵州民族大学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书写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3.未尽事宜按各(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83610412

  联系人:石 静

  网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83610175/8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88622316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83610412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8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8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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