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2-14 14:23:18来源: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同时,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xjdzy.cn )和招生咨询电话0917-2887888 2887889 2887929,了解学院情况,进行专业咨询。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30日在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对于居住地偏远的考生,我院按照考生意愿直接输入其身份证号码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 学院于2017年3月7日至30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者,只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在考试周期内(3月7日至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均可进行。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者,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方式为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笔试时间为3月25日下午14:30-16:00,面试在考试周期内(3月7日至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均可进行。

  第十五条 学院于2017年4月6日17∶00之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7年4月14日至4月18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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