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1-26 12:11:38来源:网络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方法:

  1.志愿填报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见第十七条,最后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9)82266591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网址:zsw.jhc.cn

  咨询电话:0579-82265035

  来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推荐阅读:

  985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211大学名单及历年录取分数线

  高考志愿填报必备:高校专业库

  更多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详情,请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网(http://gaokao.koolearn.com/)。我们还将为大家整理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英语公式定理高考满分作文高考模拟题高考真题高考分数线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全国大学排名专业信息解读等最新高考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