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7-01-06 12:28:10来源: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汉中市, 邮编:723102

  学校网址:http://www.sxhk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生办、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招生办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登分等工作;学工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宣传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网络维护等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hkxy.com/zs.asp

  招生咨询电话: 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时至6日17:00时,根据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报名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 3 月 7 日至 17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片)、填报专业志愿、在线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我院招办现场办理)。考生来校考试前,需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交学院招生办备案,同时对在线打印的《准考证》加盖公章。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