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考试院解读2016年高校注册入学相关问答

2016-08-19 11:58:11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11.注册入学工作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8月16—18日

  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7日8:30-18日11:30,院校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

  18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8月19—20日

  19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0日8:30-11:30,院校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

  20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12.被注册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注册录取的考生与统一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相同,除须持院校寄送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党团等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到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3.考生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后是否可以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答: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互相调剂。

  14.院校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颁发的毕业文凭是否有区别?

  答: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5.省教育厅如何加强对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管理?

  答: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对试点院校的管理,以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一是加强对院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的审核,确保院校依法实施招生行为;二是加强对试点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三是加强操作层面的管理,确保注册工作有序进行。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考生正式录取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四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研究,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注册入学时间、试点院校范围等,确保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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