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高考录取工作细则

2016-06-15 11:10:20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第四步:阅档。

  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集体研究确定录、退考生名单并及时上载。有关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录取、退档等问题,需及时与录检组联系。高校不得超过阅档时间滞留考生电子档案。

  第五步:退档。

  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

  退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并对投档数超计划的,按从低分到高分的原则自动办理退档手续;对投档数不超计划的,则不予退档。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

  第六步:录取。

  高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检组审核。录检组审核后,由信息组打印录取名册(一式二份),再交计划组审核盖章。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新生名册寄发高校。高校必须按规定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计划调整

  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刚性管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已公布的招生计划。

  一、高校如需调整计划,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办公网”,下载并填写《2016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计划调整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涉及在浙招生计划总量调整的,须通过教育部生源计划管理系统逐级履行调整手续。

  二、高校如需追加在浙招生计划,必须在平行志愿投档前提出申请。如果在投档后提出申请且追加后计划量多于已投档量,剩余计划将用于征求志愿。

  三、在每批次最后一轮投档前,高校原则上不得减少在浙招生计划。最后一轮投档后,如果生源仍不足,高校可向计划组申请撤回计划。

  四、高校如需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专业间调整,须先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执行。调整专业计划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

  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先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五章纪检监察

  第二十条在录取工作中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得违背招生原则和政策录取不合格考生,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接受与招生录取有关的请客送礼。

  二、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人员要为高校录取新生做好服务,不准违反规定干预高校的正常录取工作。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考生面试,不得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

  二、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三、检查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情况。

  四、检查高校高分考生不录取的原因。

  五、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各组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件。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