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6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6-06-15 10:32:59来源:网络

  六、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各高校通报。

  3.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公示,实行信息公开。

  4.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 - 12:00、15:00 - 17: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八、“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请考生、家长密切、及时关注以上两网站信息。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