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30 17:46:29来源:网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其中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数量为准。

  第十条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中,我校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共计80名,招生专业是交通运输专业(计划 40)、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计划40)。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计划350名,其中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定向培养计划为200名,与海军定向培养计划为120名,与战略支援部队培养计划为30名。录取批次为提前批专科。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空乘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