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8 16:49:33来源:网络

  3.录取到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应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有填报中加合作班任一专业并服从专业调剂。生源不足时,由学校决定是否电话征求部分无法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意见,在要求的上载时间前,录取符合条件并明确表示愿意录取到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闽台合作专业录取时也按此规则执行。

  4.相同专业志愿出现同分考生时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有体现小数点位次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没有体现位次的,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其它省按该省平行志愿批次的科目顺序,对单科成绩逐一排序确定录取顺序。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科目排序顺序执行,即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他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五、其他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省招生部门公布信息;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3〕176号、252号,闽价费〔2015〕201、286号,闽价费〔2004〕16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农林大财字〔2008〕9号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就读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可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录取安溪茶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参照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并限在安溪茶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不包括其它学院第一年在安溪茶学院校区就读的学生)。

  4.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户籍在定向县(市、区)、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5.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6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高考招考信息,更多信息可查看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