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8 14:30:16来源:网络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取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省2016年继续在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文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

  6、联系电话:024-31679870

  国际代码:13208 学院网址:www.syuc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31679946、31679948、31679870

  7、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6年学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在辽宁省、河北省及黑龙江省进行招生。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投档成绩相同的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其他:江苏省录取原则:考生进档后学院参考“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按照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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