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8 15:21:06来源:网络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同时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1500元/人,一等800元/人,二等500元/人,三等300元/人;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同时学校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注: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进行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307251、2302788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网址:www.lnjz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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