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2 12:07:56来源:网络

  2016年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是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了解防灾科技学院并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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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防灾科技学院公布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6年高考防灾科技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防灾科技学院位于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是一所工科类院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防灾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文、理、工、经、管等专业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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