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6-04-01 10:35:04来源:网络

  七、优录办法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来源: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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