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2016-03-08 11:14:36来源:网络

  四、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成立由招生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前公布。

  五、测试

  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包括笔试(1门,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 “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平公正。

  六、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七、公示及录取

  学校严格执行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南京大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依据经公示的优录条件及专业进行录取。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九、监督

  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资格审核、测试选拔、录取等招生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25-89680815,邮箱:jw3@nju.edu.cn。

  对于工作人员或考生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点击查看>>2015年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