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5-02-06 17:10:13来源:网络

  六、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陕西省播音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和动画专业)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

  八、其他事项

  1.凡被西安工程大学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

(来源:西安工程大学)

高中一轮复习资料大放送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