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15-01-30 10:29:18来源:网络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 “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044810,18967891878。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nbdhy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nbdhyu.edu.cn/zsb

  咨询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13777050643(1月—9月开通)

  招生咨询QQ群:193599033

  招生办官方微信:dhyzsb

  招生办新浪官方微博:weibo.com/dhy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宁波大红鹰学院)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