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19-02-28 21:18:09来源:新东方在线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评及计分办法

  第十一条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高中学考成绩以专业对应五门学考科目计入成绩,折算分值为等第换算成绩之和/5,满分为100分。

  各专业对应高中学考科目如下:

报考专业

学考科目

计算机网络技术

语文、数学、技术、历史、物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工业机器人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国际贸易实务

语文、数学、技术、历史、地理

社区管理与服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护理

语文、数学、技术、历史、英语

  学考等第换算分值如下:

学考等第

A

B

C

D

E

折算分值

100

80

70

60

30

  第十二条 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

  1.测评形式:面试和素质特长考评。

  2.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3.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

  4.面试组织和分值

  面试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面试由学校建立评委师资库,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分专业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80分。

  5. 素质特长考评

  学校成立素质考评组,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序号

项目

等级

分值

1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10分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

10分

3

参加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含)以上

20分

国家级团体或个人前八名,省级团体前四名或个人前六名

20分

省级个人第七、八名,地市级团体或个人前三名

10分

4

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文艺、创新创业等竞赛

省级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10分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查询:2019年4月23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sxvtc.com/)首页,点击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要求字段查询。

  第六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在高考前录取。

  1.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9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则按高中学考单科顺序和等第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以各专业要求的学考科目顺序为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3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如有缺额,我校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当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录取人数按参考人数的90%录取(录取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5. 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凡已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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