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通知

2018-07-03 11:59:23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七)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本省高校录取办法: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的本省高校录取

  (1)列入该批次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小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竹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共18个项目可按小专业政策进行招生。招生院校为: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井冈山大学等。

  (3)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第一志愿特殊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招生院校为:景德镇陶瓷大学、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书法学专业,南昌航空大学、江西服装学院表演专业。

  2.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苏区专项高校录取

  苏区专项高校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代号9656),投档录取办法为: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二本A段合格线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录取办法:

  1.实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

  有关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 )+(专业成绩/200×750×30%)。

  (八)艺术类二本A段录取办法

  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

  (九)艺术类二本B段录取办法

  1.艺术类二本B段(平行志愿)录取

  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

  2.艺术类二本B段(梯度志愿)录取

  (1)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如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表演专业)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特殊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列入该批次的外省高校梯度志愿录取:对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对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将专业成绩达到二本B段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艺术类二本B段高校的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十)省内外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江西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梯度志愿录取

  (1)省内高职(专科)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先投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省内外高职(专科)艺术类特殊专业录取:将取得艺术类校考专科合格证,达到省统考该专业专科合格线(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所有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省外院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省内院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省外院校,须执行江西省高职(专科)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十一)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65%划定。三校生艺术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线的70%划定。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二本B段(梯度志愿)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3.三校生本、专科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

  均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7个专业组的顺序投档。

  (十二)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十三)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当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提前本科批次梯度志愿缺额院校待本批次平行志愿院校和苏区专项院校录取结束后一并进行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四、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如艺术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是《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号)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申和补充,也是《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2018〕7 号)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具体补充,未尽事宜遵照赣招委字〔2018〕2号和赣考院〔2018〕7 号文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阅档和录取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三)在江西招生的各普通高校根据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给已录取考生。

  附件: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阅档时间安排

  2.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合格线、资格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 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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