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8-03-06 11:09:00来源:新疆招生

  1、命题

  聘请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命题试卷语种分为:汉语言、维语言、哈语言三种试卷。

  2、考试

  学院考试将采取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100分。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并确定成绩。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笔试操作程序。

  3.设置考场要求

  (1)笔试考场: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桌口尽量朝前、单行排列,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考试时间统一,考务人员统一培训、挂牌上岗。

  (2)面试考场: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评分专家要统一培训,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应严格遵守面试考试要求,按照面试领导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在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在考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对每一个考生给出公正、公平的面试科目成绩。面试专家在考前对评分标准应熟悉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须客观、公正反映考生素质。每组面试考官不得少于3人。

  4、评卷

  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七) 录取

  1、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 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学院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

  (八)体检

  考生入学前学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监督电话:0994-2343950

  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阿克苏考点地址: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

  伊犁考点地址:伊犁州实验中学

  2、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梅林、加尔肯·哈山、裴帅杰、王磊

  电话: 0994-2344440、18909946803、18009947824、13689907977、13309949650

  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jpt.edu.cn 邮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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