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简章

2018-02-28 15:20:00来源: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第七章 考核办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为主的综合考核。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时间:3月31日9:00—11:30;

  (3)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5)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

  二、综合测试

  1、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对象:普通高中考生;

  (2)面试形式:抽签面试;

  (3)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面试学生仪表举止、专业意愿趋向、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总分200分。

  2、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类的所有考生;

  (2)测试形式:按准考证号依次排序;

  (3)测试内容及分值:

  汽车维修专业考生:车轮拆装,占50%;火花塞拆装,占50%。总分200分。

  其他加工制造类专业考生:抽签面试200分。

  详尽内容请登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网站查阅《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单招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三、综合测试安排

  综合素质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下午13:00开始,结束时间详见《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核地点:综合素质面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教学楼。

  技能测试: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综合楼汽车实训室。

  四、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文轩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录取

  一、 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2、中职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3、学院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4、所有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6、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7、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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