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7-06-01 16:30:00来源:网络

  学校与中铁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建筑集团、重庆交运集团、高速公路集团、成都铁路局、东风汽车、长安汽车等200余家大型企业签订了实训就业协议,共建了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培养及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是:

  ●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验基地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丙级资质

  ●交通运输部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重庆市建设行业“双证制”试点院校

  ●中国公路协会会员单位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理事单位

  ●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

  ●重庆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

  ●重庆智能制造职教集团理事单位

  ●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教育培训授权考试中心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人社局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教育培训授权考试中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考试中心

  ●重庆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分站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定点培训基地

  ●重庆市财政支持实验基地

  ●重庆外贸职业认证(单证、跟单)培训考试点

  第三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和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五条: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计划及专业(方向)详见当地公布的招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第六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进档原则: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相关省市招办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在专业安排过程中,若投档分数相同,则安排到同一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行调剂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退档。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艺术类专业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进档考生按艺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艺术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