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2017-05-11 12:46:00来源:网络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一条 准考证领取:请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第六章 考试(测试)内容及时间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

  (1)文化素质考试:不再另行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8门课程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第十三条 中职毕业生

  (1)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下午14:00-16:30。

  第七章 录取时间及安排

  第十四条 4月6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gznzy.net)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4 月13日前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4 月16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4月20日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gznzy.net)公示预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4月28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4月28日后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针对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然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二条 公示后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第二十三条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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