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2017-03-22 09:48:36来源:网络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6月11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学院(部)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无笔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6月11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6月12日进行面试,可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有笔试要求的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无笔试要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学院(部)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学院(部)对应的优录政策。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入围专业(类)范围内。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

  2、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浙江、江苏考生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4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优录政策2: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8分、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8分以内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2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优录政策3: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5分、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即予以录取;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在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10×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⑴、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⑵、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⑶、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⑷、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校在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环节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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