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7-02-14 14:26:41来源: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近年来,学院及时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陕西建设科教强省等机遇,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指导方针,依凭厚实的行业基础,形成了“以质量促内涵,以内涵显特色,以特色铸品牌,以品牌赢声誉”的良性发展态势,以显著的办学业绩彰显了示范高职的带动效应。连续多年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邮编:712000。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 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秘书组、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sxpi.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152020 3315202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7日8:00 至3月17日18: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

  1.专业志愿填报:登录我院招生网,进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根据提示提交打印我院《2017年单独考试报名表》,或到我院招办现场填报并打印。

  2.专业志愿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我院《2017年单独考试报名表》,到我院招办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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