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2-06 09:13:20来源:网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统一选拔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和艺术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普通类、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2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计2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美术类考生的高考成绩为综合分,往届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分方式也照此执行,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门科目经赋分后取平均值。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高考总分

10%

40%

50%

  第十五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 招生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程序

日程安排

日期

考生

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登陆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http://www.nbdhyu.edu.cn/zsb/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2月10日—3月20日

考生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2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书面

评审

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中学阶段综合表现(含学习能力、社会实践、竞赛成绩、荣誉证书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由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分及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3月23日—4月7日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

4月8日

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学生在网上平台缴费

4月8日至4月16日

通过“书面评审”且已经缴费的学生可在缴费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月9日至4月16日

综合素质测试(宁波大红鹰学院)

4月15-16日

考生可登陆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月21日

学校招生网公告入围分数线及公示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月21日—5月5日

入围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6日

高考志愿填报

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普通类或艺术类提前志愿及相应专业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考分情况录取

入学

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2017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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