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12-19 17:14:52来源:网络

  2.录取事宜

  ①录取程序

  ②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考生名单报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3月31日以前在云南招考频道网上进行公示。

  3.2017年4月5日8时—4月7日18时单招拟录院校专业确认。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签字确认。不参加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4.确认流程

  ①时间:2017年4月5日8时—4月7日18时

  ②地点:当地县(市、 区)招办

  ③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我院按计划及公示名单确定单招拟录取名单,2017年4月10日前云南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我院单招预录取名单。

  ④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我院于2017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单招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毕业证书事宜

  单独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人才培养方案与当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奖助学贷勤政策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每年2500-3500元。

  6.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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