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2016-08-23 15:06:13来源:新浪教育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全省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试范围为《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待条件成熟时,将信息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科目范围。

  三、考试的对象与时间

  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

  合格性考试每年安排一次,在每学年上学期期末开考,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学生在校期间拥有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可在高二、高三阶段各考一次(含补考)。

  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期末,随6月统一高考一起考试,在高考三个科目(语数外)考试之后进行。选考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每个学生一次考试机会。

  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1.考试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按人数所占比例依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原则上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民族班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

  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合格性考试达到D及以上等级方可获得相应选考科目考试赋等资格。

  2.考试成绩使用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作为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选考科目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3.成绩认定

  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如参加相同科目多次考试,以较高一次成绩为准。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方可予以认定。

  省外转入的学生、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参加高考,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选考科目考试。

高中一轮复习资料大放送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