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高考改革实行“3+3”的考试模式

2016-08-23 12:02:08来源:大河网(郑州)

  而在高考总分方面,新的高考方案总分仍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仍为150分;3个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录取】

  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根据新的高考方案,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两依据是指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就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

  河南将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行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据了解,2016年我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我省也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据了解,2016年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年试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关注】

  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改进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并逐步扩大其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完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探索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2017年以后,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学生仍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加快建立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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