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30 17:49:32来源:网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采矿工程(本科)与煤矿开采技术(专科)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六条 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与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2016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100元/生;学习单项奖200元/生;自强不息奖100元/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100元/生;精神文明奖100元/生;文体积极分子奖100元/生等。

  第二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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