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8 17:37:20来源:网络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共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动漫制作技术、展示艺术设计、现代纺织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及各省高职高专的规定和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

  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学费为8000元/年。

  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现代纺织技术、展示艺术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与助困政策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第二十六条 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第二十八条 晋江市政府奖学金:

  1、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

  2、凡晋江市中职学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读我院奖励7000元。

  第二十九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

  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

  2、三年内在篮球、武术套路、田径三项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奖励10000元。

  第三十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三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