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7 14:34:20来源:网络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惠根院长

  执行副组长:韩立路副院长

  副组长:李国春副书记、蒋衡湘纪委书记、窦铁生副院长、王中军副院长

  成员:彭军、黄立新、孙兴文、汤文忠、蒋亚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彭军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网上录取由招生处远程录取中心负责执行;学院网络中心负责招生期间网络保障;学院后勤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学院保卫部负责招生期间维稳安全保障;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规则;

  2.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院纪委)、0746-6666516(招生处)。

  九、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十、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学院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规则如下:

  1、外语语种限英语。

  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业录取。学院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4、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www.hnyzzy.com/s/36/t/394/main.jspy,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46-6367068、6666009查询。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复查其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7)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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