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7 14:46:32来源:网络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要求

  第九条 2016年我院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计划数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共有19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十条 我院本科批次预留少量计划,规模不超过本科批次总计划数的1%,专科批次无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投放到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超过招生计划投档生源中有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省份,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我院相关专业,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认可该省专业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教育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四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动画、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相应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本科层次提档比例不超过我院在相应省招生计划的105%,专科层次提档比例不超过我院在相应省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zs.css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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