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016-05-13 10:39:29来源:网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6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确定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考生,予以退档;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确定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名次靠前的考生。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成绩×0.4)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的考生。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的考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预约体验高中一对一精华课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