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01-07 15:39:36来源:网络

  六、加分政策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各类奖项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地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3.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九级加5分,八级加3分。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三级运动员加5分。

  5.加分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网,下载填写《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单》,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寄至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徐嫣老师,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邮编:215411,联系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请注明“单独招生加分材料”,“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6.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若文化免试生所申请加分项内容与文化免试内容相同,则此项内容则不予加分。若有考生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 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录加分;

  2.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普通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50)、B(40)、C(30)、D(20)进行换转。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理科考生以数学分排序(文科考生以语文分排序);艺术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美术加试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美术加试分、语文分排序;免文化考试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按照135分计入总分后与所有进线考生一起排序录取。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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