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2019-05-24 14:37:00来源:网络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发布简章内容,供有意填报青海师范大学考生和家长参考。

点击查看>>2019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

全国高校2019招生简章汇总
北京 天津 江苏 广西 陕西 江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海南 甘肃 安徽 湖南 湖北 重庆 四川
福建 青海 新疆 浙江 内蒙古 西藏 宁夏 贵州
云南 上海 广东 河南 山西 山东 河北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西路38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资格审核、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核定批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类型

  学科/专业

  学费标准

  本科

  专科

  普通非师范

  文经类

  3820

  3460

  文经类(外语)

  4140

  3750

  理学类

  4180

  3820

  工学类

  4420

  4060

  艺术类

  6350

  5570

  普通师范

  文经类

  3100

  2740

  文经类(外语)

  3360

  2970

  理学类

  3340

  2980

  工学类

  3580

  3220

  艺术类

  5180

  4790

  普通高职

  文经类

  3700

  理工艺类

  4180

  普通预科

  预科生

  3100

  校企合作专业
(非师范)

  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9800


  新闻学、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新媒体

  9800


  成都校区
(联合办学)

  专科生

  4960

  注: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

   第二十四条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971-6318787,网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七条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相应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相关阅读:

  2019年高三模考试题及答案汇总(高三一模/高三二模)

  全国31省市2019年高考报名人数汇总

  31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2006-2018)

48道题测出最适合你报考的大学专业 估分选大学

  以上就是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同学们整理的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有意报考青海师范大学的考生请关注相关内容。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及时跟进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录取信息并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9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招考信息,更多实用资料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信息网。

高中一轮复习资料大放送

本文关键字: 青海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扫码关注回复【中小学】免费领取

领取中小学全科资料和五年高考真题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小初高全科知识合集+暑假预习资料包

扫码下方二维码领取

更多>>
  • 07月23日-07月31日

    高三数学暑假班

    梳理三角形、立体几何等内容,总结常用做题方法

    价格 : ¥880元

    购买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