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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2018-12-18 12:18:53 来源:新东方在线高考资料下载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发布简章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2018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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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985院校211院校双一流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广东上海西藏
内蒙古江苏广西陕西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
海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福建
青海新疆山西云南贵州宁夏浙江 

  招生代码:教育部代码:12048

  江苏省代码:1133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录取批次:第二批本科(文科、理科、音乐、舞蹈、美术),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批次为准。

  一、录取规则

  录取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1、江苏省

  普通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音乐类专业: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如音乐统考成绩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如综合分成绩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也就是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普通类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音乐类、舞蹈类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美术类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综合分排序录取。

  普通类进档考生如高考总分相同,则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进档考生如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3、其它省、市、自治区:

  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如综合分成绩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身体要求

  1、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 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4、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被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38

  联系电话:025-89668111,89668222        传真:025-89668222

  网    址:www.njts.edu.cn            

  电子邮件:zjb@njts.edu.cn

  

  

  点击查看>>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历年汇总)

  相关阅读:

  全国31省市2018年高考报名人数汇总

  31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2006-2017)

  以上就是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同学们整理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有意报考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考生请关注相关内容。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及时跟进整理汇总全国31省市各高校2018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招考信息,更多实用资料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高考信息网。

本文关键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1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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