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

2018-05-08 11:28:14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5月7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将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考生们参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招〔2018〕6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高等学校: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才,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一)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等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成立高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监测、研判,及时、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高校要加强在校大学生的管理,严禁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考试舞弊行为;中学要加强对高考考生的诚信教育,倡导“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良好风气。各地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违纪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请人代考、冒名顶替、内外勾结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点,取消考点资格,同时追究考点主考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考试招生安全条件保障。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南》(2017版),加强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建设,确保与省考试考务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加强试卷保密室和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做好日常维护,确保硬件设施全部达标,设备、软件系统运转正常。要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要求,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要加大信息安全投入,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要加强信息安全检查,特别是高考和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系统和数据备份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严格考生信息管理,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只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各地、各中学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

  二、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一)积极稳妥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和我省实际,充分借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经验,认真研制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确保我省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广东特色且具可操作性。要加大对各高校、市、县(区)、各中学及广大师生家长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大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校长及教师的培训力度,努力使教育系统内每一位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都能了解理解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和加强高中基础办学条件,着力消除高中学校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高中学校管理机制等,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招生专项改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合并,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中职升本科,专本协同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管理、高考成绩发布等6个方面14项具体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高考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结合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细化提前批次院校设置、分开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填报、优化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安排等改革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开展高三年级长和班主任全覆盖式的业务培训,要精心指导考生更加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三、确保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高考加分政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规范高考加分管理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高考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与公示程序,完善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造假,严肃处理造假考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加分和录取资格。

  (二)认真落实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要求,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承担专项计划的高校和相关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16号)要求,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考生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三)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的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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