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8-01-28 20:51:25来源: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是同学们报考艺术院校的重要参考资料,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整理了浙江科技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供想要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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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和教育部、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留学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原则上,2018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表演专业学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九条 学校及学院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鲜明特色的省属公办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学大学、西海岸应用科学大学共同举办有浙江省首个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学校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德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汉语国际教育、车辆工程、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计20余个;设有本科专业55个,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专业通过“华盛顿协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土木工程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艺术设计、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1800余名,其中学历留学生1200余名。学校在德国、罗马尼亚合作建立海外孔子学院2所,其中1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中前列,是“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500余名,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是国内院校中设计学类专业齐全、教学规模大、知名度较高的艺术设计学院之一,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创意设计与制造”硕士点,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设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含产品创意设计、交互设计、家纺设计3个方向)、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摄影、表演等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余名,专任教师103人,高级职称39人,拥有多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教师有海外留学背景或企业项目从业经历,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培养的人才拥有独特的创新能力,在各类竞赛中斩获佳绩,每年选送学生赴意大利、德国、台湾、厦门等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毕业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强。学院的设计学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学科,艺术设计专业(现为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为国家特色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专业、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201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学制

科类

专业

总计划

天津

河北

辽宁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4年

美术类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12






12

视觉传达设计

90

5

4

5

3

8

40

环境设计

60

3


6

3

6

27

产品设计

90

7

5



8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

90

5

5



8

50

动画

60

3

3

4

4

8

25

摄影

25

3



4


6

服表类

表演

30




17


3


工艺美术

视觉传达设计(三类生)

30






30

环境设计
(三类生)

30






30

学制

科类

专业

安徽

福建

山东

广西

江西

四川

湖南

4年

美术类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视觉传达设计

5

5

4

2

4


5

环境设计


5

4

2


4


产品设计

5

6

5


4

5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5

5

3

4

5


动画

3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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