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2017-06-12 12:30:00来源:网络

  2017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简章对考生了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情况非常有帮助,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等。目前,2017年大学招生简章正在陆续公布中,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7年高考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五)学校国标代码:11652

  (六)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南教育学院联合组建设立,2017年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教学区。

  第三条 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四条 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1509亩,建筑面积58.6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01.7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98.34万册,电子图书98.23万册,纸质期刊26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3个。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大提高了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学校专任教师931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46名,其中教授100人,副高以上职称355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八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部门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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