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17-05-27 16:53:53来源:网络

  2017年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对考生了解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2017年招生情况非常有帮助,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2017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等。目前,2017年大学招生简章正在陆续公布中,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7年高考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院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135余人。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英文名称为“Liren College of Yanshan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3592。

  第五条 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1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具印颁发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具印颁发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原则、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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