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7-05-26 16:33:00来源:网络

  2017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对考生了解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情况非常有帮助,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联系方式等。目前,2017年大学招生简章正在陆续公布中,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2017年高考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7年我院17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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