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7-04-13 10:48:29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资讯详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同学们。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6]152号),我省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将于6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6月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要求,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确定报考科目。

  二、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26日,其中17日至21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22日至26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招生办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由市招生办统筹选定并提前公布。

  三、 报考对象

  (一)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二年级学生、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

  (三)广东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认可;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四)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学考,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7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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