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7-03-20 11:46:44来源:网络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点击查看:2017年31省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汇总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第十一条 招生代码:626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六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单独考试工作依据《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实施,其中,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及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为社会考生)进行文化基础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基础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三个科目各占100分)。

  2.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类别采取面试和操作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和职业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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